关于启动“卢齐荣伉俪”博士奖学金评定程序的通知
中山研究院所属各实验室:
经研究院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始启动“企业奖学金”评定程序,具体安排如下:
1、 评定权利下放到各实验室,各实验室应按研究院下发的评选名额及具有参评资格的学生名单,在严格执行““卢齐荣伉俪”博士奖学金评定办法”(附件1)的基础上,根据各自实验室的特色,制订本实验室具体评定办法。
2、 各实验室请在2022年3月11日前将评定出的名单和具体评定办法(纸质档和电子档各一份)报送教学管理部,过期不报送的实验室名额按自动弃权处理。
3、 各实验室评定出的学生本人请在2022年3月15日下班前将“长春理工大学中山研究院“卢齐荣伉俪”博士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及支撑材料(纸质档和电子档各一份)报送教学管理部,过期不报送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4、 各实验室评比名额及参评资格名单见附件2
附件1“卢齐荣伉俪”博士奖学金评定办法
附件2 长春理工大学中山研究院“卢齐荣伉俪”博士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3各实验室评比名额及参评资格名单
特此通知。
长春理工大学中山研究院
教学管理部
2022年3月4日
附件1
“卢齐荣伉俪”博士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为激励长春理工大学中山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博士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鼓励支持表现良好的博士研究生更好的完成学业,受新盛世机电制品(中山)有限公司董事长及夫人的捐资和委托,每年自愿向研究院捐赠财产人民币 12 万元整(大写金额:壹拾贰 万元整),连续捐赠10年,设立“卢齐荣伉俪”博士奖学金,奖学金英文翻译为: Lu Qirong Conjugal Scholarship for Outstanding Doctoral Students (LQCS奖学金),奖励研究院各实验室的优秀博士研究生。该奖学金具体评定办法如下:
一、奖励对象
研究院各实验室的在册博士研究生。
二、奖励名额和金额
奖励名额:12人/年;奖励金额:人民币10000元/人。
三、评选条件
(一)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思想品德优秀,诚实进取,自强不息,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积极参加学校和社会的各种实践活动,热心公益事业。
3.学习成绩优良,在科研领域内表现优秀,拥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等知识产权、获得省级以上创新创业竞赛奖项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列入。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列入。
(二)参评学年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奖学金评选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3.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由于因私出国出境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院学习的研究生,期间内不具备参评资格。
4.参评学年内课程成绩有不及格者。
5.经研究院认定并按规定手续已办理课程“缓考”者。
6.研究院认定的其他情形者。
四、评审办法
1.奖学金评审分为研究院实验室评审和“卢齐荣伉俪”博士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两级评审。
2.各实验室根据自己学科的特点制定评审细则。
3.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填写《长春理工大学中山研究院“卢齐荣伉俪”博士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与相关证明材料一起提交给实验室主任。
4.各实验室按照制定的评审细则对申请学生进行初评,根据评审结果,推荐1名博士研究生到评审委员会,并将《长春理工大学中山研究院“卢齐荣伉俪”博士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由实验室主任签字后报评审委员会。
5.若奖励名额有剩余,则按照各实验室有资格参评的博士生数量降序排列,从博士生数量多的实验室开始依次再分配1个名额。
6.若实验室的个数超过12个,则将实验室按有资格参评的博士生数量降序排列,前12个实验室有资格参加本奖学金的评选。
7.评审委员会进行汇总、审核各实验室上报材料,组织评定,将最终获奖名单在研究院范围内进行公示三天(未经公示的一律无效)。
6.科研成果认定时间截止到每年的11月30日。
五、评审组织
1.研究院成立“卢齐荣伉俪”博士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执行院长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任副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博士研究生代表为委员。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由评审委员会负责评选材料的审核和评审工作。
2.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评定。
3.对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阶段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4.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六、发放与管理
1.“卢齐荣伉俪”博士奖学金自2021年起至2030年止,每学年评选一次。由卢齐荣伉俪或代表发放奖金和荣誉证书,并将研究生获得“卢齐荣伉俪”博士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2.研究院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对“卢齐荣伉俪”博士奖学金资金加强管理,专款专用,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3.“卢齐荣伉俪”博士奖学金每年12月份启动,寒假放假前完成评审。
七、附则
1.本办法由长春理工大学中山研究院“卢齐荣伉俪”博士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自2021年12月起执行。
长春理工大学中山研究院
2021年11月28日
附件2
长春理工大学中山研究院“卢齐荣伉俪”博士奖学金申请表
所属实验室名称:
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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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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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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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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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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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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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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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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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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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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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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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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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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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学年学术、科研成果目录(另附支撑材料、发表文章的后面标上SCI、EI、CSSCI或中文核心字样( SCI的文章请标明分区和影响因子),专利标明授权(公开)及申请号和授权(公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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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评价及意见
导师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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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主任评价及意见
实验室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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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院评审委员会意见
年 月 日 |
附件3
1、各实验室评比名额
实验室 |
王作斌 |
方明 |
梁嵬 |
任姣姣 |
李丽娟 |
李奇 |
王晓华 |
付秀华 |
李云辉 |
蒋振刚 |
名额数 |
2 |
2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2、学生参评资格名单
①光电/生物纳米检测与制造中心 主任 王作斌 (12人)
王博微、王兴玥、李佳妮、杨帆、刘日、鞠拓宇、刘梦楠、李 岩、王 睿、胡婧、高明燕 、刘冬冬
②机器视觉与无人系统联合实验室 主任 方明(4人)
张乐超、钟艾琦、王锐、都凯悦
③可视化3D装配与数字孪生技术专业实验室 主任 梁嵬(2人)
刘悦 闫东明
④太赫兹波普与无损检测实验室 主任 任姣姣(2人)
张霁旸、钟一帆
⑤香山5G/6G实验室 主任 李丽娟(1人)
熊伟华
⑥脑信息与类脑智能技术联合实验室 主任 李奇(1人)
宋雨
⑦半导体激光及应用联合实验室 主任 王晓华(1人)
王珊
⑧高性能红外及光电功能薄膜联合实验室 主任 付秀华(1人)
任仲举
⑨高性能树脂基热防护材料研发与应用联合实验室 主任 李云辉(1人)
许庆明
⑩数字医疗研发中心 主任 蒋振刚(1人)
殷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