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卢齐荣伉俪”博士奖学金评定程序的通知

中山研究院所属各实验室

经研究院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始启动“企业奖学金”评定程序,具体安排如下:

1、 评定权利下放到各实验室,各实验室按研究院下发的评选名额及具有参评资格的学生名单,在严格执行“卢齐荣伉俪”博士奖学金评定办法(附件1)的基础上,根据各自实验室的特色,制本实验室具体评办法。

2、 各实验室请在2022年3月11日前将评定出名单和具体评定办法(纸质档和电子档各一份)报送教学管理部,过期报送的实验室名额按自动弃权处理。

3、 各实验室评定出学生本人请在2022年3月15日下班前将长春理工大学中山研究院“卢齐荣伉俪”博士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及支撑材料(纸质档和电子档各一份)报送教学管理部,过期不报送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4、 各实验室评比名额及参评资格名单见附件2

附件1“卢齐荣伉俪”博士奖学金评定办法

附件2 长春理工大学中山研究院“卢齐荣伉俪”博士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3实验室评比名额及参评资格名单

特此通知

长春理工大学中山研究

教学管理部

202234


附件1

“卢齐荣伉俪”博士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为激励长春理工大学中山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博士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鼓励支持表现良好的博士研究生更好的完成学业,受新盛世机电制品(中山)有限公司董事长及夫人的捐资和委托,每年自愿向研究院捐赠财产人民币 12 万元整(大写金额:壹拾贰 万元整),连续捐赠10年,设立“卢齐荣伉俪”博士奖学金,奖学金英文翻译为: Lu Qirong Conjugal Scholarship for Outstanding Doctoral Students (LQCS奖学金),奖励研究院各实验室的优秀博士研究生。该奖学金具体评定办法如下:

一、奖励对象

研究院各实验室的在册博士研究生。

二、奖励名额和金额

奖励名额:12人/年;奖励金额:人民币10000元/人。

三、评选条件

(一)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思想品德优秀,诚实进取,自强不息,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积极参加学校和社会的各种实践活动,热心公益事业。

3.学习成绩优良,在科研领域内表现优秀,拥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等知识产权、获得省级以上创新创业竞赛奖项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列入。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列入。

(二)参评学年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奖学金评选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3.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由于因私出国出境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院学习的研究生,期间内不具备参评资格。

4.参评学年内课程成绩有不及格者。

5.经研究院认定并按规定手续已办理课程“缓考”者。

6.研究院认定的其他情形者。

四、评审办法

1.奖学金评审分为研究院实验室评审和“卢齐荣伉俪”博士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两级评审。

2.各实验室根据自己学科的特点制定评审细则。

3.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填写《长春理工大学中山研究院“卢齐荣伉俪”博士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与相关证明材料一起提交给实验室主任。

4.各实验室按照制定的评审细则对申请学生进行初评,根据评审结果,推荐1名博士研究生到评审委员会,并将《长春理工大学中山研究院“卢齐荣伉俪”博士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由实验室主任签字后报评审委员会。

5.若奖励名额有剩余,则按照各实验室有资格参评的博士生数量降序排列,从博士生数量多的实验室开始依次再分配1个名额。

6.若实验室的个数超过12个,则将实验室按有资格参评的博士生数量降序排列,前12个实验室有资格参加本奖学金的评选。

7.评审委员会进行汇总、审核各实验室上报材料,组织评定,将最终获奖名单在研究院范围内进行公示三天(未经公示的一律无效)。

6.科研成果认定时间截止到每年的11月30日。

五、评审组织

1.研究院成立“卢齐荣伉俪”博士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执行院长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任副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博士研究生代表为委员。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由评审委员会负责评选材料的审核和评审工作。

2.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评定。

3.对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阶段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4.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六、发放与管理

1.“卢齐荣伉俪”博士奖学金自2021年起至2030年止,每学年评选一次。由卢齐荣伉俪或代表发放奖金和荣誉证书,并将研究生获得“卢齐荣伉俪”博士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2.研究院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对“卢齐荣伉俪”博士奖学金资金加强管理,专款专用,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3.“卢齐荣伉俪”博士奖学金每年12月份启动,寒假放假前完成评审。

七、附则

1.本办法由长春理工大学中山研究院“卢齐荣伉俪”博士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自2021年12月起执行。

长春理工大学中山研究院

2021年11月28日


附件2

长春理工大学中山研究院“卢齐荣伉俪”博士奖学金申请表

所属实验室名称

申请人

学号

出生年月

专业

性别

身份证号

研究方向

团队排名

联系电话

指导教师

电话

所属学院

申请理由

参评学年学术、科研成果目录(另附支撑材料、发表文章的后面标上SCIEICSSCI或中文核心字样( SCI的文章请标明分区和影响因子),专利标明授权(公开)及申请号和授权(公开)号

导师评价及意见

导师签名:

实验室主任评价及意见

实验室主任签名:

研究院评审委员会意见


附件3

1各实验室评比名额

实验室

王作斌

方明

梁嵬

任姣姣

李丽娟

王晓华

付秀华

李云辉

蒋振刚

名额数

2

2

1

1

1

1

1

1

1

1

2学生参评资格名单

/生物纳米检测与制造中心 主任 王作斌 12人

 王博微、王兴玥、李佳妮、杨帆、刘日、鞠拓宇、刘梦楠、李 岩、王 、胡婧、高明燕 、刘冬

机器视觉与无人系统联合实验室 主任 方明(4人

张乐超、钟艾琦、王锐、都

可视化3D装配与数字孪生技术专业实验室 主任 梁嵬(2人

刘悦 闫东明

赫兹波普与无损检测实验室 主任 任姣姣(2人

张霁旸、钟一帆

香山5G/6G实验室 主任 李丽娟1人

        熊伟华

脑信息与类脑智能技术联合实验室 主任 奇(1人

宋雨

半导体激光及应用联合实验室 主任 王晓华(1人

        王珊

高性能红外及光电功能薄膜联合实验室 主任 付秀华(1人

任仲举

高性能树脂基热防护材料研发与应用联合实验室 主任 李云辉(1人

许庆明

数字医疗研发中心 主任 蒋振刚(1人

殷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