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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

职责

党委书记兼院长

主持中山研究院的全面工作,全面落实中山研究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执行院长

执行院长为行政负责人,受院长委托全面负责中山研究院日常工作,全面履行研究院行政负责人的各项具体职责,负责发展规划、审计工作。分管战略发展部。

学科副院长

协助执行院长,负责研究院学科建设、研究生教学管理、研究生日常管理、教育培训与科普、香港都会大学合作事务、财务工作。分管研究生与培养工作部、教育培训部、财务部。

科研副院长

协助执行院长,负责研究院科研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际交流与人才工作。分管研究生培养工作部、国际与人才事务部、资产管理部。

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

协助党委书记,负责党务、宣传、统战、工会、保密、研究生思政工作,分管党群工作部;

协助执行院长,负责人事工作,分管人力资源部。

院长助理

协助执行院长,负责研究院成果转化与产业工作、行政管理、后勤、安全、图书档案工作。分管科技成果转化部、综合管理部。

党群工作部

在研究院党委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负责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建设、意识形态、纪检监察、师德师风监督管理教育工作。

综合管理部

协助主管院领导开展行政办公室工作,负责组织、安排、协调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及全院性的重大活动;负责组织、安排各类院级综合性会议,确定议程,督促反馈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

财务部

协助主管院领导开展研究院财务会计管理工作。按规范化要求做好日常会计核算工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人力资源部

协助主管院领导开展研究院人事、劳资、人才、组织及科级干部的管理等工作。负责拟定研究院师资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制定研究院组织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的规章制度及组织实施。

战略发展部

协助主管院领导落实章程等顶层设计文件,统筹落实上级单位的各项考核,负责研究院重大平台的申报、建设工作,统筹引进创新创业团队。

资产管理部

协助主管院领导开展国有资产购置、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国有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做好资产登记台账、监督检查、统计报告等工作。

国际与人才事务部

协助主管院领导开展高层次海外人才引进计划及外专引智项目的申报与管理、研究院与海外及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外事接待、组织外事活动及国际学术会议等工作。

科技发展部

协助主管院领导开展科研项目管理、科研平台运营等工作。负责拟定研究院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研究院科技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科技成果转化部

协助主管院领导开展专利、技术秘密、软著、软件等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转移工作。负责研究院产业事项对接,组织举办产业论坛及项目路演活动,对接研究院各类产业合作。

研究生培养工作部

协助主管院领导开展研究生入驻、实践实习、就业、毕业等培养管理工作。负责研究生培养全面管理,保障培养质量与工作有序开展。

教育培训部

协助主管院领导开展研究生实训教学管理、技术培训、科学普及、继续教育等面向社会的教学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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